教育部: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并非系高中也实行义
有媒体问及,五中全会也提出要普及高中阶段的教育,想问一下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义务教育要拓展到12年,或者财务对高中阶段的教育要加大付出责任?一元特卖>>>限时抢购天猫特价商品
国新办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请财务部副部长余蔚平、教育部部长助理陈舜介绍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》的有关情况,并答记者问。
11月20日电 教育部部长助理陈舜今日回应“义务教育是否要拓展到12年”时指出,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是指高中也执行义务教育。
陈舜回应称,此刻社会上高度关注这个题目,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不是高中也执行义务教育?答案是明确的,不是。所谓义务教育,有“义务”两个字,意味着不仅要普及,还有强制性,也就是义务教育年数段的孩子必需上学,不上不行,违背了就要负法律责任。
他注释称,普及高中阶段教育,指绝大多半适龄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,国家提供充足的条件知足需求,但普及不等同于义务,不带有强制性。举个例子,有的孩子到了就业年数,他选择工作,暂时不读高中了,这不不法。但如果高中阶段教育是义务教育,他就不能去工作,就必需来念书。“普及”和“义务”这两个观点有很多维度的差异,最大的差异是这一点。在我们国家发展的现阶段,普及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是一个合适的目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