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查获197万元侵权黄金饰品
“自己卖的对象没名气,费尽心机‘傍名牌’。”四川省工商局相干负责人称,随着黄饰物品越来越多地走进人们的生涯,违法商家把“鱼目混珠”的招数用到了饰物上。养眼美女欣赏
执法人员经调查发现,经营黄饰物品的刘某、林某和翁某都来自福建莆田。其中,刘某在达州加工经营首饰已有10多年。2015年4月,刘某从同亲陈某处转让取得“老”牌注册商标使用权,陈某同时把标有“中国黄金”的吊牌转让给刘某。8月,刘某开设门市贩卖“老”牌黄金,但又嫌“老”牌没名气,吸引不来消费者,就动起了“傍名牌”的歪头脑。他在户外门牌广告上打出“中国黄金”字样,在出售的黄饰物品标签上也标注上了“中国黄金”,刻意诱导消费者误认为这是中国黄金集团产品。而他的同亲兼偕行林某和翁某也接纳了相似的贩卖手法,从重庆或深圳珠宝公司购进黄饰物品,自行印刷或从他人处获得含“中国黄金”字样的标签。
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,中国黄金集团注册的商标是由中英文及图形三部门构成的组合商标,但明显部门、易于消费者识此外是汉字“中国黄金”,“中国黄金”是相干公众区分与其他品牌黄金商品来源的重要部门,具有商标的奇特性和排他性。三位当事人被容许使用的注册商标为“老”字,其贩卖的产品标示上未如实使用注册商标,而是突出使用了“中国黄金”字样,与“中国黄金”注册商标的重要组成部门近似,造成消费者误解混淆,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工商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,随着年关快要,黄饰物品消费飞腾也未来临,消费者必然要认准品牌,警惕选购,并且向商家索要标有饰品名称、成色、重量的发票。如遇到假冒、卖弄宣传等欺诈举动,应及时拨打12315向当地工商、市场监禁部分举报。(完)
据领会,四川达州市工商局经济查抄支队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举报,称达州辖区内有商家贩卖的黄饰物品涉嫌侵犯“中国黄金CHINAGOLD及图”注册商标专用权。接到举报后,当地工商执法人员敏捷对被举报的3家黄饰物品店睁开了突击查抄,现场发现大量涉嫌侵权黄饰物品,当即予以扣留封存。
成都12月17日电 (记者 刘忠俊)17日,四川省工商局传递称,该省工商部分在“红盾春雷动作2016”冲击卖弄宣传、消费欺诈等动作中,依法查处了一路假冒黄饰物品案,查获涉嫌侵权商标专用权黄饰物品1120件,案值高达197万余元。
“当事人的举动涉嫌违背《商标法》的57条第(二)款规定的规定,应依法查处,构成犯罪的应移送追究其刑事责任。现在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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