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家析国企改革:国企兼并重组应当尊重市场选(2)
谷辽海进一步剖析说,“由于没有客观标准,在兼并重组中,股权如何估价有的时候是根据‘关系’来决定的,比如说你跟某个国企老总的‘关系好’,就能从中谋取更多的利益。”他指出,这些问题给国企兼并重组埋下了腐败寻租的空间和隐患,尤为严重的是,割裂了平等的市场竞格局。
对此,刘俊海表示国企在兼并重组中最关键的是要做到程序严谨、信息透明、对价公允。一方面要遵从审计流程和要求,内部决策程序合规;另一方面要注意对价公允,遵从相应的市场交易规则。
“不管是采取怎样的并购方式,防止国资流失最好的办法还是信息透明,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。”刘俊海说。
谷辽海则建议,从立法层面来规制和完善国企的兼并重组。他表示,目前尚没有具体法律法规或政府条例来规制国企的兼并重组行为,更多的只是各个政府部门所制定的本部门规章,而这些部门规章之间冲突、打架的情况时常发生。
在国企兼并重组的过程中,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按照国企的不同类别和功能实施监管,开展兼并重组。
李曙光表示,国企在兼并重组中应该“有进有退”。对于涉及国家政治、经济安全,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益类国企,应该做大做强,提高国有化程度。其他竞争较为充分的商业类国企,也可以成为被兼并重组的对象。
刘俊海认为,国企的兼并重组不能简单地说应该“国进民退”或者“民进国退”,应当尊重市场选择,分类看待。商业类国企由于其本身保值增值的的目的,可以按照商业化运作。
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、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所长杨建文表示,国企的兼并重组还需要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相协调。
他举例说,医疗器械、交通建设等高端装备制造业,既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,又属于公益类、基础类的国企,应当成为优先开展兼并重组的对象,努力做大做强。
在《指导意见》明确公布后,接下来的国企改革中,他建议应该对国企进行更为细致的分类,在公益类和商业类的功能分类基础上,还要按照不同行业、不同细分领域来分类,实行更具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。(记者 王林)
